作为一名前端工程师,我承认我可能是有偏见的,但是我真的非常享受编写 JavaScript 程序。JavaScript 代码可以非常的优雅,也可以让人崩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JS 在开发者社区中都是一个笑话。但是现在 JS 是一门聚光灯下的明星语言,越来越多的开发者加入到这个阵营。这篇文章例举了几个我喜欢 JS 的理由。
速度
Google 的 V8 JS 引擎让我们可以在客户端和服务端更好的执行 JS 代码,这就给复杂的 JS 程序提供了基础。我们现在可以发送几百KB的压缩后的 JS 代码到客户端,并且可以预期客户端可以流畅的执行这些代码。
除此以外,JS 也是非常容易编写和测试的。编写-保存-刷新,简单三个步骤就可以看到效果,这比任何其他开发环境都要快速。我们现在也有 webkit 控制台和调试器,可以帮助我们方便的调试代码。我最近也在尝试使用 Jasmine 来做单元测试。
简单
JS 是一门非常轻量级的语言,没有大量复杂的保留字,没有各种复杂的数据类型。JSON已经成为了流行的数据传输格式。JS 也是 Web 浏览器的本地语言,还有很多工具支持,几乎不用任何安装工作。
自由
也许是 JS 框架的作者希望把代码尽量精简,或者他们只是默认事情就应该保持简单,我发现所有JS的框架都没有很强的侵入性,不像 Rails,Rjango,CakePHP那样必须按照约定的格式去写代码。流行的 JS 框架例如 jQuery, Underscore.js, Backbone.js 的代码是完全可读,并且很专注,而且他们的设计是可以互相整合的。
可塑性
删除代码是一个很幸福的过程,因为它减少了复杂性,修复了bug,缩减了代码量。所以我很享受删除自己写的垃圾代码的过程。由于页面的重新设计或者需求的变化,前台代码天然具有短生命周期。模块化是浏览器端JS的天然属性,这让我可以重构一个组件而不用把所有的代码都搞的一团糟。
原文链接,OSChina.NET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