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充满了富有创意和实用价值的资源,例如照片、字体、音乐和程序代码,可以拿来改善我们的作品。相比较于“闭门造车”,利用现有资源并参考他人的方法来进行进一步创作显得更加省力、快捷、实用。
这些共享的资源——无论是否免费——通常都带有某种许可协议,来确保公正的使用。对于专业人士,理解某个许可协议所做的限定是很重要的:了解这些知识之后,你会对自己收获感到惊讶。理解版权和许可协议让我们发挥自我的最大能力:具有创造力!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版权和许可协议的基本原则。然后,我们会探究一些常见的发行协议,并查看一些例子。这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声明:我不是律师,本文并非法律文件。如果你正在使用一些共享的文件,请仔细查看它携带的授权协议!
版权和许可协议
当我们创造一些东西——比如说一张照片——我们就对它拥有版权,这是我们做为作品作者独享的权利。我们有权控制谁可以利用我们的作品,以及以何种方式利用。比如说,我允许别人打印我的图象,或者用在某个艺术品身上。当然,我可以不通过口头形式与别人达成共识,而是在分发的时候附上一份许可协议,这个许可协议为别人使用我的作品设定了路线。有版权的作品有时候又被称之为“智力产”。
许可协议由享有权利的个人或组织授予,用以允许某些特定的用途;在这个例子中,由版权所有这——也就是我——来决定资源的发布和使用方式。我可以决定免费提供我的作品,也有权要求付费;或者,我也可以使用某种许可协议来限制别人的使用。即使用户掏钱购买了我的产品,这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对于自己购买的东西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所有的权力。许可协议可以规定指明使用次数和用途限制,甚至可以规定许可协议本身的有效期。
另外,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下产生的作品中,雇佣者拥有版权(即作者可能是被雇佣者)。经常,拥有版权的是公司(比如说设计机构)或者它的客户(通过合同)拥有版权,而非公司里的某位员工。在这些情况下,创造者拥有他们产品的“精神权利”,包括了归属权。这解释了为何在发布的文章中通常提到原作者。当然“精神权利”包括匿名的权力。
版权的法律可能显得非常复杂,但是刚才的介绍应该是个不错的开始。
“合理使用”的含义
“合理使用”(Fair Use)是版权所有者的权利中的一个例外。它存在在美国、英国这样的国家(各国因法律而异)。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你可以“合理地”使用未经授权的资源。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使用是“合理”的,你可以不遵循版权协议。实际上,合理地使用具有版权的材料也是一个法定权利。下面是几个合理使用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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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性的目的,比如说教授和学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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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闻报道或者发布文章的评论和观点。
这里有一个误解,有些人认为只要使用是非商业和非营利,那么都是合理的——这并不成立。“合理使用”是一个法定词,是通过具体的例子来评判的。如果你认为你使用具有版权的资源是合法的,最好要深入彻底的研究一下。
公共领域的含义
落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的资源通常没有版权拥有者,你可以完全自由地使用、修改和重新发布。作者可以失去对作品的版权,此时他们的作品资源就进入公共领域中(稍后我们会看到的这并不容易发生)。版权的拥有权在作者死后一定时间会自动过期(在很多国家是死后的50到70年)。
法律管辖权
每个国家对于版权法律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解释,但是国家之间通常有许多的协定。许可协议是在版权法(不同于合同法)的约束之下的。然而,在某些法律体系下,版权法和合同法的区别又不那么明显。
伯尔尼公约(Berne Convention)(为了保护文学和艺术品)于1886年建立,是一个管理版权的国际协定。其中规定:每个成员国必须承认其他国家的作品的版权,并且将给予本国公民的版权方面的权利同等地给予其他国家的公民。它同时为版权所有者构建了一个最小保护标准。至今,已经有164个国家签署此协议。
许可协议会限制于某些法律管辖地。因此会有这样的情况:一个版权所有者在某个国家自由地授权他的一件作品,而在另外一个国家,却对同一件作品保留权利。
如果你在阅读本文,我可以自信地猜测你正在使用互联网,并且将要从不同的国家购买具有许可协议的作品。注意这些许可协议要受到所在国家的版权法律限制,而你必须尊重这些法律。
现在,我们会探讨一些政治和法律问题。记住:如果你对于版权授权有疑问,你可以进行法律咨询。
许可协议术语
你完全可以为你的作品从头开始写一个新的许可协议,但是大部分人都会从著名的许可协议中选择一个。接下来,我将介绍一些我们在网站设计和开发中常用的许可证协议,特别是那些允许免费使用的。通常,需要收费的产品的许可协议都是单独写成的,但是他们也有许多共性。
很显然,不同的创作领域(比如写代码和摄影)之间的区别是相当大的。所以许可证也有很多类型。每一个许可证都根据用途来定做。让我们在深入研究之前,先认识一些专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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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贝”(copy)
就是指源作品的一份复制品。 -
“修改”(modify)
以某种方式改变具有版权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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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作品”(derivative work)
修改有版权的作品来创造一个新的作品。 -
“发布”(distribute)
将自己的作品以某种许可证协议发布。 -
“再分发”(redistribute)
在原许可证协议下获取作品之后,再次发布作品和许可证协议。 -
“相同方式共享”(share alike)
以相同或者类似许可证协议发布作品。 -
“版权归属”(credit 或者 attribution)
表明原版权的所有者。 -
“版权声明”(copyright notice)
一个强调短语或者用(©)符号来表明版权所有者(这个符号并非必需,而是因法律而异)。 -
“保留所有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
一个常见的声明:保留所有权利(并非必需)。 -
“担保”(Warranty)
包含在许可证内的包含许可证协议的保证(通常可以不写).
让我们先来看看 Creative Commons 许可协议
Creative Commons
Lawrence Lessig 在2001年建立Creative Commons (CC) ,目的是为互联网工作创建一系列易于理解的版权许可证,这些许可证建立了“保留部分权利”(some rights reserved)这个概念。
Creative Commons 许可协议共有六个变种。这些协议覆盖了各种特定环境下的不同需求,如:被授权的作品是否可以商用;被授权作品是否可以被修改;衍生作品是否必须使用相同或兼容的许可协议。一个 Creative Commons 许可协议可以被限制在某些法律体系下生效,也可以在全世界范围生效。
最基本的Creative Commons 许可协议是 CC Attribution。它允许所有的复制、修改和再分发(包括商业性质的),只要保留原作者的署名即可(不需要原作者同意、支持)。在CC Attribution下作品具有很高的自由度。
CC Attribution 可以扩展为 CC Attribution-ShareAlike。它的许可条款基本上与Attribution 一样,唯一的不同点在于,CC Attribution-ShareAlike 下的作品的衍生版必须以相同的许可协议发布。这确保了所有的衍生作品都是自由的。Wikipedia 采用的就是此许可协议。
下面是其他四个CC 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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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Attribution-NoDerivs
允许再分发,但是必须保留原作者署名,并且不允许进行修改。 -
CC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
必须保留原作者署名,并且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其他行为都是允许的。 -
CC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ShareAlike
必须保留原作者署名,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并且衍生版必须使用相同的授权许可。 -
CC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NoDerivs
必须保留原作者署名,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不允许修改。
像上面描述的这样,CC许可协议共有6个不同的版本,所有的版本都要求注明原作者。
一般来说,你可以这样标注:作品的标题,版权信息,原作者的名字,许可协议的名字。例如:
This work includes the photo “Photo’s Title”, available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license, © Author’s Name.
如果原有作品包含了版权信息,必须完整地保留。如果原作品没有包含版权信息,你可以自己选择一个合适的授权许可。另外,最好给出原作品及其版权信息的链接。通知一下原作者是一件很攒人品的事情,但是并非必要。
另外有一种叫“CC0”的声明,可以使版权所有者放弃一切权利。这是一种把作品放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并且声明“no rights reserved”的方式。之所以存在这种声明,是因为很多法律体系中,对于如何把作品放入公共领域并没有任何规定。事实上,许多法律体系有些法律体系中,放弃版权之类的法律权利是不允许的。
CC 许可协议都比较清晰易懂。Wikipedia使用的是Attribution-ShareAlike,而 Flickr 允许用户自己从 CC 协议中选择一个使用,所以 Flickr 是一个极好的照片资源库。你可以在 Google 上通过高级搜索来查找以 CC 协议授权的内容。
软件许可协议
代码是受版权保护的:你拥有你写出来的代码。当然,像print('Hello World!'); 这样简单的代码,完全可以独立的重写,不用知道原始的作者是谁,任何人都可以拥有他自己写的那一行的版权(尽管这可能毫无价值)。但是稍微多写几行,代码就变得有价值起来,以一种许可协议来发布就很重要了。
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比如说专利——也可以用来保护软件。在美国,软件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在美国对此有激烈的争论)。在其他的国家,比如英国和新西兰,软件不可以申请专利。专利和版权的获取是不同的:版权(copyright)是一种权利(right),而专利则必须被授予(granted)。
软件许可协议对程序代码生效。如果你在使用开源软件中的代码或者第三方库,你必须遵循相关的协议。
开发协议通常包含了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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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布作品及修改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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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作品是否需要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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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版需要使用何种许可协议
软件许可协议可以分成“宽容的”(permissive)和“copyleft”两种,其中后者不允许在发布衍生作品时修改或去除许可协议。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软件许可协议的简要介绍。
MIT 许可协议
MIT许可协议或许是最开放的许可协议。它明确地给出了许可:没有限制,可以自由地使用、复制、修改、合并版本、修改许可协议、出售软件。唯一的条件是所有版权信息都必须保留(版权信息声明原作者不对软件做担保和负责)。以MIT协议发布的所有作品可以用于任何目的,包含商业和专有软件(即:你可以把MIT协议的开源软件合法地转为闭源软件)。
BSD 许可协议
BSD许可协议和MIT协议比较类似。
MIT 最初于 1994 年发布,包含了四条声明。其中最后一条称为“广告条款”,规定所有衍生作品的宣传材料必须提及作品的来源。这一条后来在新 BSD 条款(称为”New BSD” 或“Modified BSD”)中被移除。
新 BSD 条款包含三条声明,其中有一条规定原作者的姓名不能被用在衍生作品的宣传当中,除非已征得原作者许可。这条规定消除了人们对于使用人名或者组织名称的权利的疑问。这条规定的合理性是有争议的,因为版权和注册商标法是相互独立的事情。即使 MIT 协议并没有说明这一点,我们也不应该假设那些在衍生作品中署上原作者姓名的人是在利用原作者的名气做宣传。
此外,还有一种两条声明的“FreeBSD”协议,或称“简化的 BSD”。它不包含上述广告条款或者禁止宣传条款,而是保留了另一则条款,声明衍生作品受到的评价与作品原作者不相关。这一条可以看作是反对使用原作者姓名做宣传的声明。
MIT 和 BSD 许可协议都给我们完整的复制、分发、修改作品的权利,只要最初的许可证和版权声明有所保留即可。衍生作品可以采取其他授权协议,也就是说,你可以把一个以 MIT 或者 BSD 许可协议发布的开源软件衍生为其他许可协议下的开源软件,也可以把它衍生为一个闭源软件。
Apache 许可协议
从BSD的身上我们看到,表述一个许可协议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这里面有许多含糊之处以及与法律的联系,要完全说清楚是几乎不可能的。许多更加自由的许可协议努力把意图表述得更加清晰。
Apache License 是一份自由软件许可协议,它不要求衍生作品采用相同许可协议。也就是说,此协议下的代码可以用于开源和专有软件(这一点和 MIT及BSD协议相同)。
它规定,以 Apache 协议授权的作品,所有的原始版权信息和商标声明都必须保留。如果在再分发的时候对作品有所修改,必须附上修改声明,并且每次修改之后都必须保留之前每次的修改声明。这些声明都放在一份纯文本文件、源代码或者是帮助文档中。
这条保留修改声明的规定正是 Apache 协议和 MIT/BSD 协议不同的地方。Apache 协议同时包含了其他条款,以保护原作者的声望不受衍生品影响,同时又保证原作者的署名不被删除。
Apache 协议第二版是 GPL 兼容的,也就是说一个作品可以同时以 Apache 协议(第二版)和 GPL (第三版)授权。
GPL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 的第一版由 Richard Stallman 于1989年完成,而现在的最新版是于 2007 年完成的第三版,即GPLv3。GPL的建立原则是:我们应该自由地使用、修改、分享软件源代码,并且分享对它做出的修改。不管软件以何种方式发布,它总是自由的。这个概念被称之为“copyleft”。
不同于 MIT、BSD和Apache许可协议,以 GPL 授权的作品的衍生版同样必须以 GPL 授权。GPL 授权的代码是可以销售的,但是不允许衍生为闭源软件(如果开源软件的库文件以 LGPL 发布,那么闭源软件可以链接到这个库)。如果你修改一个 GPL 授权的开源软件并且发布了它,那么你也必须开放源代码。一个作品,只要是以 GPL 发布出来,就会永远保持 GPL 授权,不会再受其他任何版权协议的限制。
GPL的第三个版本特地声明:GPL 下的代码虽然可以被用来实现数字版权管理 (DRM),但这不可以被看作有效的保护,数字版权法无权追究那些破坏 DRM 者的责任.
许可协议的用途
我们已经知道了Wikipedia使用CC Attribute-ShareAlike许可协议,Flickr允许用户自行选择一个CC许可协议。那么还有什么其他例子呢?
许多 Javascript 库自然地以某种协议发布。比如说:jQuery以MIT 和 GPL v2 双重协议发布。Modernizr 以MIT 和 BSD 协议发布, Raphaël and Respond.js 以 MIT 和 GPLv2 发布。在遵循相关版权协议的情况下,你可以自由地使用这些库。
插件和主题
WordPress和Drupal值得我们关注:它们只以 GPL v2 许可协议发布。这意味着任何衍生的作品必须以GPL协议发布,而根据 WordPress license page,所有的插件和主题都属于衍生作品。
Part of this license outlines requirements for derivative works, such as plugins or themes. Derivatives of WordPress code inherit the GPL license. […] There is some legal grey area regarding what is considered a derivative work, but we feel strongly that plugins and themes are derivative work and thus inherit the GPL license. If you disagree, you might want to consider a non-GPL platform…
Drupal’s licensing FAQ 的阐述则更为详细:
The GPL requires that if you make a derivative work of Drupal and distribute it to someone else, you must provide that person with the source cod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PL so that they may modify and redistribute i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PL as well. However, you are under no obligation to distribute the code to anyone else. If you do not distribute the code but use it only within your organization, then you are not required to distribute it to anyone at all.
这意味着什么?如果你在为WordPress或者Drupal开发主题,这套主题就只能以GPL协议发布。如果你公开发布,但是又禁止别人进行修改,你就是在违反GPL。
如果你只是在为某一位客户开发一套个人使用的主题,就不用太担心,因为这不算“发布“。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是这套主题的版权所有者。
在市场上销售主题是合法的。GPL 允许你出售你的作品,但是同时允许其他人修改和倒卖你的作品——对此你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过,只有那些 PHP 代码才是必须以 GPL 授权的,也就是说所有图像、CSS之类的内容都属于你自己,它们的授权是由你来决定的。因此,你有权通过技术支持等手段来向你的客户收取额外的费用。
记住:虽然 WordPress是以 GPL 协议发布的自由软件,它仍然具有版权。你必须尊重WordPress 的许可协议。
我的作品是否需要一个许可协议?
如果你在互联网上发布作品,比如说设计作品、照片、文章、音频或者视频,默认情况下的许可协议是“保留所有权利”(当然,某些Web 服务,比如 Flickr 本身会带有一个自由的许可协议),这样一来只有你拥有版权。这样发布也挺不错的,但是为什么不给别人更多的权利呢?
Jeff Atwood 在他的文章 “Pick a License, Any License” 提到了一些开发者在博客上发表代码的有趣的例子。如果开发者不声明一个自由的许可协议,那么只有他自己有权利使用这些代码,别人无权使用。考虑考虑别人使用你的代码并且对你的项目做贡献能给你带来什么: 这可是极好的自我宣传。所以,给自己的作品选一个许可协议吧。
最好注意下,你并不需要为了给其他人使用自己作品的权利而特意使用某种许可协议。一些地区的法律相对版权更喜欢纸面合同协议 。
另外,当使用如 Twitter 和 Flickr 这样的服务时,你可能会根据他们的服务条款,把自己作品的版权给予这个网站。这些网站离开你的内容将无法运作。它们尽可能地利用你发表的内容来发展自己的服务。
这里来自雅虎的服务使用协议的一个片段,也就是 Flicker使用的:
[…] you grant Yahoo! the royalty-free, perpetual, irrevocable, non-exclusive and fully sub-licensable right and license to use, reproduce, modify, adapt, publish, translate, create derivative works from, distribute, perform and display such Content (in whole or part) worldwide and/or to incorporate it in other works in any form, media, or technology now known or later developed […]
这表明雅虎对你的作品拥有一切权利!
Flickr允许你以 CC 许可协议上传照片供其他人使用,与此同时你也给了Yahoo! 很多权利来利用这些图片。我并不是想谴责Yahoo这种行为,因为大部分Web服务提供商都是这样子做的。我只是想强调两点:阅读那些条件和协议;了解你发布作品的场所,以及你将会放弃的权利。
最后的总结
阅读本文之后,你应该对于版权和许可证的工作方式、存在原因和作用有了一定的了解。忽略版权绝对不是侵权的理由。理解了这些知识,我们就可以充分地利用互联网上丰富的资源。如果你在网上发表作品,请考虑以某种协议把它和别人共享。别人会在你的作品的基础上做出许多难以想象的有趣的改进(想一想 Linus Torvalds 和他的 Linux)。
前面已经提到过,这篇文章是我自己的研究结果,并非法律建议。如果你对于版权和许可协议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