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称,2002至2005年间,英特尔通过向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005930.SE)和Trigem Computer Inc.提供回扣使这两家韩国公司购买其生产的中央处理器(CPU),而非竞争对手高级微设备公司(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AMD, 又名:超威半导体)的产品。
该委员会的一位官员在电话采访中告诉道琼斯通讯社(Dow Jones Newswires),英特尔向这两家韩国企业总计提供了3,700亿美元的回扣。
英特尔是全球排名第一的电脑芯片生产商,高级微设备一直是其在微处理器领域的竞争对手。
这位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官员称,英特尔必须在接到该委员会正式通知起的60天内交纳罚金。
他表示,该委员会将根据英特尔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利润额决定最终的罚款金额,届时金额可能会有一些小的变动。
时间:2008-06-05 11:42
来源: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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