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k van Riel本周末刊登了一项关于在专有软件模式限制下工作的人们与我们这些使用和开发开源软件的人的重要区别的有趣见解:
他们不得不以适销功能特性作为开发目标,而我们拥有更多的自由来重点关注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东西——即使这些东西用在市场推广资料中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实际上,一天中我们会有多少次蓦然发现自己不是看重不能买的东西,就是厌恶由大众市场驱动的经济多数提供的都是错误的选择。我认为Rik的见解值得褒扬,因此我建议Riel的创新法则:
不论何时,当推广一项特定创新的挑战大于实施这项创新的挑战时,那些拥有创新工具的人将永远胜过那些拥有时间和资金去等待别人为他们创新的人。
Riel的法则所包含的力量不应被低估:当一个人从专有软件开发人员辛苦织就的Oz等帘幕后面看时,事实也就不言自明了。多数有用的软件创新微不足道,不值得实施;适销的软件往往难以实施(并且往往价值稍纵即逝)。当专有软件行业试图误导我们的时候,除了病态的好奇心之外,我们为什么要盲从?
(责任编辑:A6)
时间:2007-12-19 08:57
来源:michaeltiemann
作者:michaeltiem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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